- 05
- Nov
-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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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副部长: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发布者:第一环保 浏览次数:88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10月17日消息,国新办当日举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作出解读。
他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的党委政府来细化相关的配套措施,打好“组合拳”,把《意见》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到位,确保《意见》规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能如期实现。
具体而言,他指出,首先是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重大工程。在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的栖息地,通过灌江纳苗、江湖连通、过鱼设施、生态调度、增殖放流等措施,增殖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全力扭转水域生态恶化的趋势。
第二是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计划。加强网格化监测站点的布局建设,提高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珍稀物种及其水域环境监测评估的动态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坚持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并重,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迁地保护工作,实施自然种群与栖息地就地保护工程,通过关键物种的保护来带动促进整体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第三是统筹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坚持上下游、左右岸、江河湖泊、干支流有利统一的空间布局,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及生态脆弱地区等重要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守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
第四是加快实施捕捞渔民的退捕转产。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的渔民退出生产性捕捞作业,严厉打击“绝户网”“电毒炸”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让长江水生生物得以休养生息。
第五是建立健全水域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考虑保护和修复措施的流域性、系统性特点,制定差别化的保护策略与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推动补偿资金和修复措施向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倾斜,优先支持解决重点水域生态环境治理、各级各类保护地的保护与恢复等紧迫性的任务和问题。
第六是推动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推进。会同有关部门分解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明确沿江各级地方政府的属地主体责任,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河长制、湖长制等制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单和责任人,严格督查考核,强化执法监管,将保护和修复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尽快把《意见》的政策红利转化为长江的生态红利。